2019年运动科学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根据2019年上海体育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运动科学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运动科学学院2019年度教职工绩效考核细则,并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议表决通过,现将细则通知如下:
一、实施原则
突出业绩、注重质量、便于操作,坚持导向、客观、公正、民主的原则,采用质与量指标相结合、上与下相结合、自评与他评相结合、平时考察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二、考核对象
本细则适用于本院在编在岗教职工和非事业编制Ⅰ类人员。
处级以上干部及组织员(宣传员、统战员)及辅导员的绩效考核工作由党委组织部制定绩效考核方案,并负责实施。
三、组织与管理
(一)学院成立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在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
组长:王茹熊静
成员:刘宇于新凯、陈莉莉、王琳吴卫兵
四、绩效考核等级、绩点与“优秀”名额分配
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关于绩效考核绩点:优秀绩点为3.0,合格绩点为2.0,基本合格绩点为0.6,不合格绩点为0。
创新团队成员在所属学院进行考核,不再发放绩效奖励。
参与学院考核的教职工人数49人,优秀名额7人。
五、考核办法及程序
教师:
(一)教师考核办法
(1)师德考核将作为教师考核的首位,严把思想政治关。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绩效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①发生重大教学事故;
② 未完成《上海体育学院“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实施意见(试行)》(上体院院字[2015]106号)、《上海体育学院教师年度工作量管理办法(试行)》(上体院院字[2016]43号)相关工作量要求。
(3)申请优秀等级参加学院述职。
(二)教师考核程序
(1)教师个人填写《2019年度上海体育学院教师绩效考核登记表》交至教学团队负责人。
(2)教学团队总结评议,在听取被考核人的述职报告后,集体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结合平时考察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3)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在教学团队评议的基础上,确定个人绩效考核等次。
行政及其他专技人员:
(一)行政及其他专技人员考核程序
(1)个人填写《2019年度上海体育学院职工绩效考核登记表》交至部门主管负责人。
(2)部门主管召集部门,集体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结合平时考察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3)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在教学团队评议的基础上,确定个人绩效考核等次。
(4)申请优秀等级参加学院述职。
六、关于优秀等级的考核:
(一)针对2020年退休教师特设优秀贡献岗。
(二)教师优秀等级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
(2)2019年度未发生一般教学事故或较大教学事故。
(3)完成教师教学培训学分要求(教师教育发展中心认定与管理的学分要求青年教师:4分;副高级职务教师:2分;访学和产学研教师,免修。(正高和非专任教师岗位人员不作教学培训学分考核要求)。
(4)完成相应岗位工作量相关要求。
(三)行政及其他专技人员优秀等级需满足以下条件:
(1)2019年度全年在编在岗。
(2)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
(3)主动积极完成分管及学院相关工作。
(四)申请“优秀”等级的教职工向学院提出申请,并参加学院考核答辩评议会,“优秀”等级由评议小组评议投票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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