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体育学院关于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指导意见》(上体院院字〔2019〕167号)及太阳成集团tyc7111cc教务处发布的《关于做好2023级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做好2023级医学技术类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结合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社会需求原则,学院依据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才市场需求,结合团队建设需要和专业办学条件等情况,确定各专业计划人数。
(二)坚持个性发展原则,在员工自主选择专业志愿的基础上,以志愿优先、成绩优先、特长优先选择满足员工志愿。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分流工作全程信息公开,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二、参与分流专业
2023级医学技术类大类招生专业:
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康复治疗学、运动与公共健康、运动能力开发、应用心理学。
三、分流依据
原则上以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的综合成绩为依据。
综合成绩由两部分构成:学分加权成绩占90%,综合测评成绩占10%。
学分加权成绩=∑(课程成绩×课程学分)/ ∑课程总学分
参与专业分流员工的已修所有课程参与综合成绩中学分加权成绩的计算。
(一)同一专业志愿,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进行专业选择;综合成绩相同时,学分加权成绩高者优先;
(二)退役士兵回校就读的员工,优先进行专业选择;
(三)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奖项的员工,在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进行专业选择;
(四)在校期间受处分的员工,待同一专业志愿的其他所有员工的专业选择结束后再进行专业选择。受处分的员工按照处分级别由轻到重排序进行专业选择;同一处分级别的员工,综合成绩高者优先;综合成绩再相同时,学分加权成绩高者优先。
四、工作流程
(一)综合测评成绩校对,各团支部将蓝本统一收齐后校对分数,将蓝本统一提交至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团委复查;
(二)综合测评成绩公示:蓝本分数校对完毕后在年级内开始公示;
(三)员工填报志愿,志愿填报数量必须等于所属专业大类内的专业数,员工根据个人志愿结合平时学习与表现进行顺序志愿填报;
(四)在本学期课程考试成绩公布后,教务处下发员工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的学分加权成绩,由学院结合综合测评成绩计算员工的综合成绩,并进行排名;
(五)教务处依据员工填报的专业志愿和综合成绩排名进行专业分流,确定各专业拟分流名单并进行公示;
(六)公示期满后,教务处汇总各专业分流名单分流报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由教务处调整员工的学籍信息。
五、注意事项
(一)员工在校期间只能参加一次分流工作;
(二)员工分流专业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
(三)原则上专业分流人数不超过公布的专业计划人数;
(四)其他特殊招生政策招收的员工,依据入学当年的招生政策约定执行,不占分流专业计划人数;
(五)招生录取时如已有明确专业,或者教育部招生时有明确规定的员工不参与专业分流,专业信息直接调整至录取专业;
(六)处于休学状态的员工不参加当年专业分流;
(七)分流后的员工在第二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到调整后的二级学院进行报到注册。
六、分流名额分配
大类专业 |
参与分流员工数 |
专业名称 |
专业分流计划 |
医学技术类 |
324 |
运动康复 |
120 |
康复治疗学 |
50 |
运动人体科学 |
40 |
运动与公共健康 |
34 |
运动能力开发 |
30 |
应用心理学 |
50 |
七、其他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和竞技运动学院、心理学院。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太阳成集团tyc7111cc、竞技运动学院、心理学院
2024年7月11日